由于我院学生人数增多,且周边环境复杂。为了更好的完成值班值宿任务,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各系于每月1日将本月人员值班表上报学生处(附联系方式)。
二、 各系每天可安排1-2人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接受学院行政值班人员的领导,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三、 值班、值宿时间:每日17:30时至次日7:00时(寒暑假除外)。
四、 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夜间学生管理,应对教室、寝室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做好记录。
五、 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不准旷岗,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私自找人替岗,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主任同意后方可换班。任何人无权将正在值班的人员调离岗位。
六、 值班、值宿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不得关机。
七、 每月30日各系将值班记录和值班汇总情况上报学生处,进行检查,并将值班汇总情况存档,作为年终考核辅导员工作的一项依据。
学 生处
2008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