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通知2008年第9 号)
关于开展2009年院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员工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我院科研水平,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09年院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程序
立项申请者(项目责任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者(课程责任人)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网络课程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由本人交科研处;把《申请书》电子版(立项申请者命名文件)发到科研处公共信箱(hxkyc2008@126.com),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院2009年科研项目立项课题,并于2009年初公布立项结果。
2.立项基本要求
立项要求做到结合我院教育教学现状与我院办学特色,力求创新务实、突出重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原则上每位项目责任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A类中A1-A3除外),已申报高教学会课题和省新世纪教改工程的项目责任人此次不再申报学院的项目。已有在研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参与本次学院项目的申报。申报的院科研项目题目不能与院已立项的项目重复。
3.立项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由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4.立项范围和要求:参照立项指南(附件3)
5.联系方式
科研处办公室:行政办公A区A6、A8座
联系人:王治金 李新慧
联系电话:88121567,85964454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网络课程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0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科研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详见办公网。
科研处
200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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